我家在六楼,在装修进场时已经和物业备案装修方案,(大家都知道如果不备案的话肯定装修手续也无法办理。)并且物业工作人员天天上门检查,8月17日我家门窗师傅量阳光房尺寸并给出变更方案,物业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对我们的方案并无异议,只是提出在马路对面看不到阳光房为标准,我们按此标准进行设计,18号阳光房框架搭好,21日物业突然带领城管人员到我家说我家违章建筑,要求整改。我们由于事先有物业人员同意此方案才将门窗款支付并下单定制。现在突然说要整改,计算下来整个整改工程要1万多元。我们提出由于是物业人员监管不力导致我们的损失,需要物业承担责任。物业不同意,次日就不允许我们家门窗师傅入小区,并召唤到办公室和他争执,争执过程中,叫张武的工作人员对门窗师傅进行谩骂。事后我投诉了三次物业投诉电话4009515151,但是均没有任何人答复我怎么处理此事。我的父亲和公公找到物业工作人员张武,多次低声下气的求能否我们妥协降低高度,张武仍然不同意。25日,我再次投诉仍无人回复。25日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工作人员打电话问我们整改的怎么样了,说第二天要带城管过来。26日,物业不准许我家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我想请问,谁赋予物业一手遮天下的权力,哪条法律规定物业可以拒绝我家来访人员入内,作为业主我们是物业的衣食父母,你们有没有和我们协商解决就把城管喊来,物业口口声声说他们有权力对业主进行投诉举报和诉讼,请问我们业主交钱难道就是为了让物业来坑我们的吗,有问题有没有和我提前沟通,你们有什么权力来骂我们家的装修师傅。今天中午我找张关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理论,在等了近40分钟后才等到他过来,我提出要物业因为谩骂装修师傅的事情向我道歉,他说他了解后再说,明明张武就在旁边他却没有追问此事。还说我们的阳光房属违章建筑,我让他拿出阳光房的方案,他只是口头说有这个方案,但是始终拿不出证据来,现在打击报复不给我家装修工人入场,我如此反复的投诉了5次了,物业却仍没有一个人出面协调和为此事的过错承担责任。请问这就是你们所谓的金牌服务吗,请问这就是你们万科的亮点吗,拿着业主的钱来坑业主?!请相关工作人员给我一个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