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无锡 地产
东郡停车费
fdj0408 2014-08-29 10:30:36 扫码看帖   2 2614
东郡的物业最近贴了个通告说的临时停车费上限要从10元/天涨到20元/天。可是无锡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锡价服[2009]1号)规定,临时停车的车辆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1元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含)内收费不超过10元/辆。     外来探亲访友车辆的临时收费标准和小区业主相同。  东郡物业如此无视国家法规你们有啥说法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2 回复
沙发
无锡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8-29 17:32:46
尊敬的[fdj0408]朋友:
    您好!
    感谢您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根据2014年4月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的锡价规[2014]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二条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定,“与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的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在征得物业服务企业许可的情况下,按以下标准收取汽车停放费: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2小时内免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2元收取,最高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万科家园物业服务中心严格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服务标准和服务成本相符合的市场化原则对小区临停车辆收费进行调整,经业主委员会确认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收费标准,并通过小区宣传栏对收费方法进行公示。 
    若您还有其他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苏南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与我们取得联系。
    祝您和您的家人在万科社区生活愉快!


万科家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4年9月1日
板凳
真相只有一个 
2014-09-05 10:59:04

小区内停车真的需要收停车费吗?(此文为转载)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fdj0408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14-9-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