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7月10号报修卫生间沉箱漏水问题,后续主动联系房修工程师查看问题,并让房修提供书面的维修方案等。因此次维修影响我家正常生活和居住,因此本人在7月14号跟房修微信讨论了赔偿事宜,提出了赔偿需求,房修表示要跟领导汇报。 2、7月14号到8月1号期间,万科一直无任何动作和回复,这期间万科从未主动联系过本人,也未提供书面的维修方案,更没有针对赔偿要求进行回复。因此本人于8月1号主动询问维修方案和赔偿方案的事情,房修才回复赔偿没批准。 然而,无锡万科居然于7月23号单方面发了一份所谓的“温馨提示”,称截至23号一直未能得到我本人的配合,导致无法开展房屋维修施工。试问无锡万科领导、天一新著二期村长以及房修,在7月10号到7月14号之间,是不是我本人主动联系的万科去讨论维修事宜?在7月14号-8月1号期间,万科为什么不主动回复我关于书面维修方案和赔偿方案的需求?如果赔偿要求达不到,为什么期间一次都没有找过我本人来说这个事情?那为什么23号发的这个通知,就变成了我未能及时配合??? 本人所有论述,都有据可查,万科可以查询所有与房修的聊天记录或者监控录像,看看万科方是否主动联系过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