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110,0]http://tousu.vanke.com/tools/ajax.aspx?t=image&aid=12335&size=300x300&key=bnFSIUKu[SwvIjtDSpE5GA==&nocache=yes&type=fixnone[/img] 现如今社会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电视广播里经常会有老年人诉苦没有属于他们的活动场所的新闻,本东郡小区老年业主也很多,社区特意给老年业主配备了老年活动室,但就在前几天物业贴出了温馨提示说“老年活动中心在晚上不常使用,为了节约公共用电,所以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为6:00——18:00”的内容。现有几点想法和疑问如下: 1.老年活动室是社区用房,是社区给小区内的老年业主配置的活动室,物业是否有这个权力来限制老年活动室的开放时间,在不开放的时候锁掉活动室?老年活动室用的是公共用电,所交的物业费中已包含在内,物业这么做是否侵犯了老年业主的权益? 2.就算是为了节约用电而规定了老年活动室的开放时间,那么这个时间段是否合理?晚上六点正好是小区业主们晚饭后出来散步活动的时间,这么早就关闭老年活动室实在是不合理。再退一万步来说,节约用电可以温馨提示老年业主在用完活动室后把灯关掉,没有必要这么早就关闭老年活动室吧。 3.说到节约用电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物业幸福驿站里面的非小区业主经营的水果蔬菜店不光占用了小区物业用房,还使用了公共用电,从早上到晚上灯火通明的,一个空调大柜机也是从早上开到晚上,你们物业怎么不说节约用电呢?甚至有业主看到在物业会议室里有个别业主借用了会议室推销保健品,你们物业怎么不说非物业工作人员不能使用物业办公场所而关闭会议室呢?小区内那些亮闪闪的广告灯箱怎么不节约用电关掉呢? 最后,樊迪,樊经理,你这么对待老年人,对待业主,你爸妈知道吗?万科的领导们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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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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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17: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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