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领导: 您好! 万科作为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商,难道就能不遵守法律,就能店大欺客,难道万科之道“客户是最稀缺的资源,是万科存在的全部理由”,只是用来迷惑消费者的皇帝的新装吗?难道万科就是如此无视消费者对万科的信任的吗? 本人是广州万科东荟城A21-505的业主刘志平,于2012年10月28日以总价907713元购买了广州万科东荟城A21-505的房屋,合同第十三条房屋交付规定:甲方(即万科,下同)应当在2014年6月30日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即本人。下同)使用。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房屋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万科于6月24号将《万科东荟城交付指引》寄给了本人,之后就一直没有电话联系本人。本人觉得蹊跷,于7月5日来到东荟城,找到陈志舟工程师去验楼,发现现场居然还有工人在房屋内施工,根本就验不了楼。陈志舟工程师解释说:他们发现了客厅墙体有裂痕,需要修复。这个解释是赤裸裸的狡辩,原因有三: 第一:合同规定于今年6月30日前交楼,那么房屋的装修应该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而不是万科发现问题之后到7月5日还未整改完; 第二:现场工人不仅仅在维修客厅墙面,主卧室的墙面也在修复,卧室的门都未安装,卫生间的门也未安装,至于其他地方我就不得而知了; 第三,合同写明如发生不可抗力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并没有发生不可抗力,发生这样明显的延期交楼,万科应负全部责任。 7月12日万科约我交楼,经本人现场确认,本单元商品房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和交接过程不规范: 1.万科并未出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万科并未出示商品房该单元的房屋预测面积表或实测面积表。 3.主人房靠近卫生间的墙面存在明显的渗水,墙体脱落严重。 4.客厅天花灯不亮 5.卫生间和厨房打开水龙头无水 6.次卧室门无法反锁 7.所有门的吸力都坏了,吸铁都明显生锈 8.卫生间马桶既脏又臭,有明显长时间使用的痕迹 9.淋浴屏损坏不能使用 10.客厅地砖整体污染较严重 11.客厅地砖勾缝非常粗糙 12.公共卫生间地板污染严重 13.阳台栏杆刷完油漆无专人清洁卫生,污染严重 14.抽油烟机无法打开 15.厨房右扇污染严重 16.卫生间淋浴水龙头漏水严重 17.燃气灶未安装 18.厨房三个插座不能使用 19.卫生间一个插座不能使用 20.热水器插座不能使用 本人未曾想到万科拖了这么久,房屋居然还存在如此多问题,简直就是一个二手房,根本就不能算精装修的房屋,因此本人决定拒绝收楼,要求整改。当时万科黄工程师给我承诺一个星期能够整改完成,我相信了他。结果7月18号万科打电话通知我说没有整改完,让我下周过去收楼,到时候电话联系我,这次我还是选择相信了万科。直到7月25号我也没有收到万科任何一个人的电话,我主动打电话给黄工,他说他在出差,不知道情况,回去给我电话,27号他约我过去收楼。27号经本人现场确认,本单元商品房还是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 1.次卧室门无法反锁 2.所有门吸力都坏了,未修理 3.卫生间马桶脏,有污渍,未清理 4.客厅地砖整体污染严重 5.客厅地砖勾缝非常粗糙 6. 淋浴屏拉动时晃动较厉害,不便于使用 7.主卧室墙面有明显的印记 8.阳台原来挂空调机的铁钉未取出来,破坏了整个墙面 这一次验收之后,万科又拖了两个星期,每次都是我打电话催他们能不能验收,万科的答复都是不能,难道万科的工作效率如此低下吗?万科如此大的企业,这么一套房屋的维修要如此漫长吗?直到8月10日我第四次去验收,结果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又经过两个星期的整改维修,我与8月23日第五次去验收,经现场确认,还是存在如下问题: 1.马桶脏,有污渍,并未处理 2.墙体踢脚线的木板有多处损坏 3.主卧室墙面的痕迹未消除,有明显不协调的情况 4.阳台墙体原来空调机的铁钉未处理掉 鉴于以上问题到目前还未处理,我拒绝收楼。按购房合同第十四条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第2点:甲方应自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交房日期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房价款0.0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因此我向万科提出赔偿,陈志舟工程师自称能全权代表万科。陈工程师只是一味推卸责任,他说房屋达到了交楼标准,可以交楼,只有主卧室渗水算他们延期交楼的责任,也就是维修的15天。但事实是我7月5日去现象,万科还有工人在房屋内施工,难道这也算达到了交楼标准。他算的15天是从7月12日到7月27日,我5号去现场居然有工人在施工,这个难道不是万科延期交房的责任吗?陈志舟工程师说万科的交楼标准是整栋楼拿到了验收报告,我这套房屋不影响居住就算是达到了交楼标准了。这简直就是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的强盗逻辑。有工人在里面施工不影响居住吗?没有自然水不影响居住吗?墙体渗水不影响居住吗?地板污染那么严重要更换不影响居住吗?马桶又脏又臭不影响居住吗...万科“让建筑赞美生命”的口号,就是要让消费者居住在这样的建筑里面去赞美生命吗?我购买的是万科的精装修的房屋,我问陈工程师精装修难道就是这样的吗?他居然说万科的精装修就是这样的,可以居住。万科精装修的标准实在太低了吧,只要房子不会塌下来,就算精装修了?这不是欺世盗名的强盗逻辑还是什么?我提出来所有门吸都是坏的,万科的陈工程师居然说是安装错了,不是坏的。四个门吸万科居然都能同时装错,真是太奇葩了,这得要多么严谨的施工团队才能做到所有的门吸都装错呢?我追问说你们万科就是这样的施工队伍,他斩钉截铁说就是。完全是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态度傲慢。他狡辩说,万科在6月30号之前检查出问题了,然后维修,这个不算他们的责任。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万科堂堂主任工程师说出来的话,荒繆!我们合同上写明了是6月30日交房,这些问题万科应该在6月30日之前全部解决,而不是拖到7月份,这明显是万科的工作安排出现了失误,是万科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居然要强加到消费者身上。陈工程师的意思是我们自己发现问题帮我维修,这个是额外帮助我的,责任要我负。太可笑了,我买的就是万科的精装修,现在突然说,你看我帮你装修,你还不感谢我?天底下还有如此不讲道理的企业?名不副实的产品,以次充好。另外我要求鉴于目前并未交楼,这期间产生物业管理费本人要求不交。万科的陈工程师说物业管理费从6月30日算起,我还必须要交,万科的工作失误要我要承担责任吗?我摆事实讲道理,他完全无动于衷,最后抛出一句话,那就走法律程序吧。整个协商工程,完全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万科的工作人员态度傲慢,推诿责任,避重就轻,一点都不配合解决问题。我知道万科法律顾问一大摞,轻视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但是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万科再大也不能店大欺客,无视消费者合理的诉求。 从8月23日到9月8日的今天,万科对存在的问题还未整改完,就这样拖着我,不管不问。请问万科作为知名企业,对于业主由于你万科自身的原因不能正常交楼,你有什么理由,什么合同协议,什么法律条例照收业主未交楼时间内的物业管理费和不履行延迟交楼的赔偿。 投诉要求: 1.要求万科按合同赔偿本人,即每日181.5元,从7月1日起,直至完全整改完交楼之日。 2.万科尽快整改,将房屋交付予本人。 3.在未交楼这段时间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本人不负责任。 |
沙发
广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9-09 17:13:03 您的维修已完成,如有疑问,欢迎您随时致电东荟城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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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keithyu1974
2014-12-08 12: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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