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叠桦轩4期业主,在8月初的时候接到万科通知工地开放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建筑平面图明确说明,走廊通道的净宽有1.70M的宽度,并且是没用把消防栓的加装在两房大门对面的。现在开发商把消防栓擅自安装在两房对面,占用走廊通道60CM,导致现时走廊通道净宽只有1.1M的距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_50352—2005)5.2.2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 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4共用部分4.2.2高层住宅中作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设可开启的窗扇。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这段违规建筑的通道,刚好就在三房与两房大门正对面,导致2户居民在安全逃生的问题造成严重人生安全隐患,重点是 不符合国家安全设计标准的建筑,完全藐视业主的人生安全,此乃明显违规建筑! 2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建筑平面图明确说明,走廊通道的净宽有1.70M的宽度,并且是没用把消防栓的加装在两房大门对面的。现在开发商把消防栓擅自安装在两房对面,占用走廊通道60CM,导致现时走廊通道净宽只有1.1M的距离,规划设计严重不合理,买房前、买房时、买房后均并未口头和书面告之,明显与合同条约存在着差异,此乃明显违约行为! 3 在房屋里面,用尺子量尺寸的时候,也发现了带窗的墙的宽度跟图纸上的宽度有着30CM的差距。 4 在8月中旬,叠四相关代表业主已把问题以电子档邮件形式,递交给相关管理层,但是到9月份给予的回复却是,答非所问,只针对消防栓的事情给予答复,并未就违反合同条例给予明确答复,且事后业主单独跟某管理层沟通此事时,对方却说没有几个业主反映此事。我想问问难道当天开会的用户都是透明的,我们这十几户的业主,都不存在么?当初叠四业主跟某管理层沟通问题时,某姓管理层工作人员明确说明叠四的设计是存在着问题,并且表示也只有叠4的设计跟其他已交付楼盘 不一样(有录音为证)。 既然相关部门的管理层都已经承认有问题,并且这个走廊通道的净宽问题和违约问题,2个重大问题都如此明显,没有统一给予答复,我们代 表的业主也都在8月份提前跟你们沟通,反馈问题,怎么现在都对我们的问题答非所问,避重就轻,视而不见,没有正面答复?? 收房,顾名思义是要收完好的、正规的、合符相关安全标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就给予业主通知交房时间为9月25-29号??当初8月分与某管理层工作人员沟通到此问题时,对方还说,房子收不收是你的问题。请问这是万科所应有的态度吗??万科你还好意思说让建筑赞美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