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宸之光11#楼及12#楼飘窗尺寸问题的函 杭州万泓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好,我们是贵司开发的北宸之光楼盘11#楼及12#楼的业主,选择贵公司楼盘的首选原因,是贵公司在不断对品质追求及控制上,以及对业主的“全心全意为您”的服务理态上打动了我们,其次是贵司该楼盘中独有的飘窗设计。最终,我们于2014年于5月至7月份期间,购买了该楼盘11#楼及12#楼户型。 在考察与购买过程中,贵司坦诚将该楼盘“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进行告之,同时,在对样板房的考察期间,贵司销售人员表示:样板房内部空间尺寸根据该户型实际尺寸1:1制作,部分装饰材料与实际交付标准有所差异,但交付标准放置于样板房入口外侧,可自行观看。对此,我们表示认同。最终与贵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贵我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再次对“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及其他相关说明进行确认,确认过程中贵司均无口头及书面说明,11#楼及12#楼的飘窗与其余楼栋不同。 2014年8月初,我们了解到,贵司该楼盘售楼部某处放置了一处名为“万科·北宸之光重要信息提示”告之牌,其第三款第5条提到:“11#、12#楼立面飘窗,飘窗离地约600mm,窗高约1600mm,其余楼栋飘窗离地约400mm,窗高约1900mm。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该条款意味今后11#及12#栋楼的飘窗相对于贵司展示的样板房而言,窗台高度增加,飘窗高度缩小,在功能性及使用性上与原飘窗有极大的差距,对此,我方表示不能接受。 针对贵司此次公示的信息,我们有以下疑问: 1、如果此次变动是我方买房之后,即在此7月份进行的变更,那么,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一条内容:“经规划设计单位同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下列情形(一般为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等)之一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但贵司并未在要求时限内书面告之我方,根据以上约定,我方有权进行退房。 2、根据贵司相关人员的事后解释:该事项不是最近发生的变更形为,而是一直存在,只是销售人员并尽到相关义务,未告之我方。那么,贵司违背了合同订立的最基本的原则,即“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原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我方选择贵司楼盘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贵司的飘窗设计,在购房过程中,贵司告之了其他不利因素,却没有将最重要的信息,即在明知11#楼、12#楼飘窗与样板房严重不符的情况下,未口头及书面告之我方。无论是贵司相关人员的过失形为,还是贵司存在主观上的隐瞒,都违背了合同的订立原则,在事实上,贵司已造成违约。 贵公司王石先生于2013年发表的一篇关于“契约精神的意义”的文章,我方已拜读,并且非常认同王石先生的理念。在文章末尾有这么一段话:“为了实现陌生人之间的合作,契约精神应当体现在现代社会交往的各个层面,无论是国家,社会,企业,还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这就是知情同意的力量,自由的个体之间,在掌握了充分信息,不故意欺瞒,不被外力胁迫的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契约,就是一份需要每个签署人遵守的神圣约定。这份约定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身份地位,或者亲疏远近的不同而在执行中打折扣。而国家的责任,不是应该在个体之间寻找需要保护的弱者或者亲者,而是保证契约能够得到执行和遵守。” 综上所述,我方希望贵司在知悉此事后,能将11#楼及12#楼飘窗尺寸修改与其余楼栋一样的尺寸,即:“飘窗离地约400mm,窗高约1900mm。” 衷心祝愿贵我双方能就此事达到和解,并圆满解决,否则,我方不排除采取法律及其他合理途径解决。 顺祝商祺。 附件1 “万科·北宸之光重要信息提示”告之牌相片 附件2 11#楼、12#楼全体业主签名 附件3 飘窗修改做法建议书 北宸之光11#楼、12#楼全体业主 年 月 日 抄送:万科集团、杭州万科 附件三: 根据我们掌握的内部消息,北辰之光11幢12幢楼原先设计为22层的一类高层建筑,出于某些原因,贵公司将11幢12幢改为18层的二类高层建筑。 根据高层防火规范6.1.1.2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为了满足这条国家规范要求,贵公司将11幢12幢住宅的窗台高由原来的400mm修改为600mm,将原先500mm的梁高更改为600mm,这直接致使原先11幢12幢1.9m高的窗户变为1.6m,严重影响房间采光、飘窗空间利用等问题。经过我们业主仔细研究,觉得此次修改并不合理,完全可以通过别的修改方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例如: 方法一:飘窗Low-E中空玻璃局部修改为乙级固定防火玻璃窗.详下图一。 方法二:飘窗窗台高度不变,在玻璃下面浇筑200MM高的素混泥土。详下图二 通过修改,既满足了国家防火规范,也使小区里面各楼窗台高度得以统一,美化了立面设计,更重要的是保全了各业主的财产利益。综上所述,希望贵公司能采取我们的建议,提早更改飘窗设计。 |
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9-24 1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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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欧文
2014-09-24 17: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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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infen19
2014-09-28 15:16:54 万科欺瞒式销售!隐瞒实情,无视客户的权益和选择权!品牌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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