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还原:1. 6/25付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8/17 万科售楼处给购房合同,期间多次投诉万科让提供购房合同用于办理贷款,万科迟迟不回复。 2. 8/17拿到购房合同,我立刻办理贷款事项,于9/17完成贷款办理,并积极准备交房手续。 3. 9/20计划办理房屋交付,发现房屋屋内进水,墙面脏污,缺少部分卫浴设备等问题,且物业告知物业费停车费需从8/31开始算起。 4. 之前签订合同送两年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现物业还要求每月要付60元的费用。 投诉: 1. 根据购房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内办理贷款,开发商不给合同,无法办理贷款。 2. 从6/25至8/17中间7周多时间,万科不提供购房合同,万科已经违约在先。 3. 万科延期提供购房合同,导致房屋交付延期,却要按照交付约定日期收取物业费停车费。 4. 违反当初合同约定,加收费用。 5. 附赠条款合同只有一份,万科保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6. 购物卡变成礼品券 7. 未归还用于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 8. 电话投诉多次,万科没有回复。 要求: 1. 按照实际交付日期计收物业费,按照实际办理停车卡日期计收停车费。 2. 万科提供附赠条款合同 3. 归还办理贷款的所有资料 4. 尽快处理房屋内部质量问题 5. 提供当初约定的购物卡 6. 按照约定赠送两年的物业及停车费 7. 请万科积极处理 担心: 1. 从目前情况来看,此次购房过程和坎坷,有诸多遗留问题,担心后续办理产证等其他事项,万科又会以各种理由为难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