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朋友推荐和万科的实力,本人于2014年10月2日上午和妻子来到万科欧泊售楼部,经合富置业顾问莫顾问的介绍下带至合富置业高级置业顾问陆彩芬处商谈A栋户型购房的具体事宜。陆顾问告知我们房屋总价后,说国庆期间有优惠劝我们赶紧决定,要不然过了就没机会了。经过各项折扣过后我们决定购买一套,随即我们交付房屋定金¥20000.00元。期间陆顾问有问及我们有没有在银行贷款,我和我妻子说没有,但是曾多年前把身份证给一个亲戚。后来才知道用于银行贷款,但是几年前我们催促他把银行的钱还清,得到答复是已经还清了。陆彩芬说那就没关系了,我强调如果万一贷不了款呢?她说:出现这个问题到时再想办法。让我们10月7日来交房屋首付款,十月八、九号来签约。我们如约十月七日下午来到售楼部交付首付款。因为国庆放假,十月八日我马上去办理了查册、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等手续。本打算十月九日来签订购房合同,但十月九日中午接到陆顾问来电,告知我妻子因征信记录不良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我和我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让我带上齐单身证明,户口本,银行流水,收入证明,如果10号不来签约就没有了那个99折的优惠。天啦!为了这套房居然要办理离婚?而且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经过权衡我们还是采取了陆顾问的建议。但是因为工作一时难以抽身去办理这些手续,且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预约,上网预约日期要到本月二十一日。十月九日晚上莫先生告知可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前提是如果预约的人没来,抱着这个希望我们十月十日下午五点多去了一趟民政局给办理好离婚手续。因为我俩工作原因晚上九点下班后立即给陆小姐打电话问现在能否签约,她说律师行已经下班,无法签约,实际那天律师行晚上十点半还在。十月十一日上午我俩来到欧泊售楼大厅再次与陆小姐商谈购房事宜,被告知已无99折优惠。我质疑几点:1、应于10月8号告知的银行征信记录一直到9号上午才告知,中间耽误了一天半时间,这是由售楼部拖延时间造成,哪怕8号下午告知我也不至于让时间这么赶。2、征信记录并不是能随时携带的,买房前我也不知道结果如何,而售楼部不管这些结果催着我们签约交首付款,晚于7号都不行,而且那距8号银行正常上班就1天时间。3、延迟签约书上注明10号来签约,10号晚九点我们有和陆顾问联系希望签约,她以已下班为由拒绝。事情经过就是这样,造成这种结果并不是我们单方面造成,相信万科偌大一个上市公司能给我们一个公道,谢谢! |
板凳
gds2elf
2014-10-18 1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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