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已经通过电话反映过,但一直没有给回馈,已经超过五个工作日了。 我是万科美景龙堂10#3303的业主,相关姓名和电话不方便在论坛公示,如管理员需要请私信 【问题1】 购买万科美景龙堂10#3303房间时,万科指定的银行中介非常不专业,给我们造成了较大的时间和金钱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1、我之前购买过一套房子,名下有商业贷款。购买万科属于二套,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工资单显示我的收入是足够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但银行中介坚称要将首套商贷计入评估,我的收入是不足以偿还两套房子贷款的60%。 我们当场拨打12329公积金中心电话,公积金中心明确回复不查商贷记录,只评估公积金贷款和收入,我的收入是足够的,不需要追加共有人。 但银行中介和置业顾问坚持让我追加共有人以保证贷款批过,我们只能追加共有人。 实际办理贷款过程中,公积金中心非常明确的答复,不需要追加共有人,我的共有人(母亲)准备的一切收入证明资料都不需要。 我母亲已有50多岁,身处外地,虽已退休但有自己的生意。因为贵司的不专业,导致我母亲两次往返老家和郑州,付出了一定交通食宿费用,又耗费大量时间办理相关证明资料。我认为,是贵公司指定银行中介和贵公司之全责! 2、在准备共有人资料时,我母亲的退休金是否能算作工资证明也成为争议问题,银行中介坚称不能作为收入证明,最终咨询12329回复出具退休证即可。如此种种,由于贵公司指定银行中介之不专业,给我们的整个购房过程带来很多麻烦,体验极差。 【问题2】 购买之后,置业顾问除贷款问题外从未和我联络过,听邻居说他们的置业顾问会通知一些活动之类,我从来没有收到过。 【问题3】 物业协议上显示的物业费和郑州市8月份刚刚颁布《郑州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存在冲突,郑州市文件规定物业费用不得超过1.7元/㎡,且要标称明细,我们在签订物业协议时已经提出异议。 但贵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捆绑协议,如不签订物业协议就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只能被迫签字。 【申诉要求】 由于贵公司的工作人员专业程度低下,导致我母亲付出了无谓的时间金钱成本。要求万科赔偿我母亲往返的交通食宿、误时费用2000元。 对我母亲进行电话道歉。 【请求】 版主不要回复“已移交处理”。从10月10日接到电话,至今没有处理结果,请正面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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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郑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0-16 16:42:16 关于对“购买万科美景龙堂由于工作人员不专业导致损失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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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flynnpang
2014-10-21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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