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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万科未来时光,私自加收物业费
tslt_35612201363 2021-10-11 11:17:06 扫码看帖   4 2096
1. 在8月31日选房前一天,让客户额外签订0.38元/平方的所谓“增值服务费”协议(不签不让选房)。需要每月和物业费一起交,让客户为你们会所的游泳池维护买单,实则巧立名目,**销售。我后期发现房管局官网公示的物业费是3.5元/平方,但其实际收取了3.88元/平方。此行为涉嫌价格违规,我将投诉到底。

2. 在售楼部选房期间,置业顾问耿文静在只剩一套房源、我还在犹豫的情况下,点击我的手机上的“下一步”,催促签协议,不给我独立思考的时间和机会,此事件相信有售楼部监控视频为证(如果其视频没被删除的情况下)。

3. 在正式签约前,置业顾问耿文静明确告知我其合作的银行利率是5.88%。但在银行窗口办理贷款,即将签字的时刻,被临时告知已上涨到6.125%(后期又涨到了6.37%)。我在知晓后当场拒绝办理贷款。而后置业顾问告知我此套房屋已经另作他售(已售出),开发商并无实际损失,但你们仗着店大欺客,以我单方面违约为由拒绝退我定金。贷款利率上涨本属于第三方不可控因素,你们作为销售方,未尽告知义务,并非我单方的过错。为何不退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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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郑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1-10-11 11:23:09
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拨打郑州万科客服热线400800000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郑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
板凳
tslt_35612201363 
2021-10-12 18:47:35
本帖最后由 tslt_35612201363 于 2021-10-12 18:49 编辑
郑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发表于 2021-10-11 11:23
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我们将尽快与您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参考物业服务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另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新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先到郑州市房管局进行服务等级认定,然后再到物价局(现已并入发改委)核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根据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所公布的 “未来时光苑二期”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3.5元/月/平方米。如下图。请问,你们让签订的所谓《增值服务协议》超收的0.38元/月/平方米,是否经过物价部门核准和备案?

房管局公示的物业费3.5元.png
我并不期待你们开发商的回复和处理,所以我会针对我提出的几点问题,结合相关证据,咨询投诉到相关监管部门。


地板
tslt_35612201363 
2021-10-15 13:25:51
万科此平台形同虚设,并没有任何人处理跟进。我已向万科总部以及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5#
tslt_35612201363 
2021-10-18 17:31:34
万科此平台形同虚设,并没有任何人处理跟进。我已向万科总部以及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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