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酩悦B2街区71单元的业主,2009年花费了不菲的价格购买了B2地下车库车位,因本人长期在外地工作,车位买后使用频率不高。但在2014年4-6月份,整整3个月,地产返修地库时将我的车位占用,在上面堆放施工材料。我几次回家都没地方停车,在此期间我问过物业街区经理,为什么占用我的车位不告知我??为什么占用我的车位也不得到我的允许就随便占用??回复说地产修地库时已经出过通知,而且地库车位还有空余,可以随便停!这是什么逻辑!!这是什么道理!!敢情你家没人住,别人没打招呼,没我同意就可以随便进来想干嘛干嘛,占了你家还可以说,因为你家没人,我有用,就可以随便占位吗??还有,占了你家的房,回头还和你说,反正旁边还有空房,你可以住旁边嘛!! 你说,这是什么逻辑??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我花钱买的车位,所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就是我的,我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你地产修地库凭什么可以不通知我就随便占用??在车位合同的条款中也有明确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的结构、用途及立面.....,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同样的,未经我的同意,地产也不应该擅自改变车位的用途,占用作为维修使用。 上个月月底,物业来向我催收车位管理,明确和物业说车位管理费我该付的会付的,但地产平白无故,未经我的许可占用车位,凭什么还要我支付车位管理费,我还要求向地产索赔!! 索赔的依据如下:《物权法》第四十四条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我想万科地产也是大公司,也有法律顾问的,高层也都是懂道理的,你们修房子的时候还出住房补贴,那为什么占用我的车位修地库说的如此轻飘飘的,车位的单价比房子还高哎!! 请速回复,给老百姓满意,公正的答复!! 电话:13951786903 |
板凳
gangzitwo
2014-11-03 12:12:19 万科很会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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