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 沈抚新城 万科金域蓝湾 园区 冬季 采暖问题 沈阳报销的2.8一平 不报销的25.3一平 我个人是不报销的 为什么万科小区物业收费标准 没有标明有25.3的收费标准呢,这个乱收费的现象官方已经认定是乱收费的现象,有的单位却还在执行,万科是品牌物业公司,这个物业采暖收费标准,是知道25.3的还是不知道25.3的呢,而收取我们的是2.8,为什么不收我们25.3的呢? 根据沈阳市物价局下发的《沈价【2008】92号文件 关于调整供暖价格的通知》的规定,沈阳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统一调整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8元;其中没有单位报销取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5.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每月与供热企业结算。 我们希望万科金域蓝湾物业团队给业主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