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执行的是酬金制,那物业支出每一分钱都必须首先通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同意审批(包干制业主无权过问,亏损由物业自己担责); 12月或2014年1月开始,万科物业每个月就给全体业主或其选出的代表业委会报预算,然后支出每一分钱都必须先告知业委会会或全体业主,同意后才能支出。 否则,万科物业再来先斩后奏,未事先经过业委会批准就支出的所有经费,业主都不认;都由万科物业自己负责。 之前每年万科都是先用1000多万,第二年再告知业主,我用了2000万,你们只交了1500万,还欠我500万元,要查账就给业主一个单子,如修下水道用了10万元,报账是20万元(86栋下水道烂尾工程就是例子)。 这种方式绝对合乎当今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同时也没有违反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的规定,完全按照酬金制规定来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