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星海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21年10月30日。 前几天微信联系说是寄送交付相关资料,还以为是收房事项呢,结果今天收到的却是房屋延期交付的通知函。 信里面措词强硬,说是因为疫情的不可抗力原因。没有任何道歉和对业主安慰的话。 卖房的时候,售楼员说21年4月就能交提前交房。结果现在不但不能按时交房,而且一下延期了这么长时间,并且没有任何说法, 将交房晚的原因全归到疫情,并且说疫情是不可抗力了。我就想问,疫情前开工的其它万科项目为什么能正常交付? 如果是不可抗力,那么所有的项目都应当延期交付。但是有这样吗? 合同上怎么写的,万科你的法务部门比我们清楚。现在因为自己的原因不能按时交房,就说什么不可抗力,怎么连遵守合同内容的勇气都没有了吗? 万科星海大都会这种行为,万科的相关管理部门知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