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万科城紫兰苑小区充电桩安装投诉 我是郑州市高新区万科城紫兰苑15#的业主,电话18638728165。目前响应国家汽车节能政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我的新能源充电桩电压220V,功率3KW。汽车厂家现在为用户免费安装价值8000元的充电桩,并免除3000元的安装费,如到期不装,全部自费。 我在15号楼地库购买了本小区的固定车位,车位号码B219,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条件(车位50米范围已有两位业主安装充电桩)。一年以来我多次与物业交涉要求物业同意安装新能源汽车电表、充电桩。物业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物业还存在地库消防问题不规范,电动自行车乱摆乱放,阻挡地下一层消防通道,楼梯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一并实名举报。 物业推诿拒绝理由: 1,消防部门消防检查不允许安装,派出所检查不允许安装,安装充电桩有消防风险,车辆充电容易燃烧。 实际上,否构成火灾风险,是否安全由产品标准、工程标准共同保障,充电桩合格产品,施工方有相关资质,合理施工的情况肯定要比自己拉线充电安全的多。并且同小区业主已安装同品牌的其他充电桩。为何我的车位就不安全无法安装了; 物业推诿拒绝理由2,小区用电量,电容量不够用的。 实际上,我已经申请充电桩1年,但物业仍以电容量不足为由不给安装充电桩,但是地下储藏室的空调等明确不符合消防规范的电器却一直在新装,新能源充电桩充电功率只有3KW,比柜式空调的功率还低。而且国家鼓励安装充电桩,可以调节峰谷负荷,我可以凌晨1点到5点之间定时充电,既可以在小区用电谷时段用充电桩,还可以享受国家峰谷电价。节约电费。 我的要求: 1、物业同意并配合我安装充电桩。 2、如果不同意安装,需要物业提供消防部门、派出所不同意安装的上级机关的全称,联系方式。 3、如果物业认为小区用电容量不够用的。请提供小区车库的实际用电设计负荷,实际用电峰谷时段,小区总的实际用电容量,且是否达到设计负荷。要求提供可以验证真伪的证明资料。 其它政策依据: 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第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五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