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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 地产
在保修期内房屋外墙面渗水造成财产损失不赔偿
tslt_97779807773 2021-10-27 16:17:37 扫码看帖   1 1095
我是温州市七都街道金溪园19幢1001室业主潘爱花。身份证号330321196212020022,手机号13777779089。金溪园集体交房时间是2019年6月30日,去年2020年8月台风在温州登陆,我房子北向东面书房原始墙体台风天渗水,导致我书房书柜背板霉烂。去年9月万科售后派人维修了外墙,当时万科售后房修人员叫我书柜霉烂背板自己先换再到万科报销费用。换书柜背板价格1500元,更换当天房修人员在现场。书柜背板更换后房修人员叫我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收据,后来还叫我签了谅解书。可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1500元还没有给我。我的房子墙体渗水质量问题没有得到保修保障。
国家住建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为5年。第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第十九条规定不履行保修或拖延履行保修的,要处罚10-20万元的罚款。现在是法治社会,请万科售后保修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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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温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21-11-21 17:11:22
尊敬的【tslt_97779807773】客户:
       您好!感谢您关注鹿岛甲第项目,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我司工作人员将与您电话沟通。或请您直接拨打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温州万科客户资源部
202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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