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唐山万科未来城一期房屋预售,合同交房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当时售楼人员称三年施工期已经把各种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考虑在内了,万科惯例应该能够提前交房,可按目前施工进度预计无法按约定日期交房,除市政府规定因疫情推迟2各月工期外,万科以各种无根据的理由试图延期交房,推卸违约责任,并且万科家书中9月施工进度比10月的施工进度快,数字严重失实,万科以上行为使业主产生疑虑,万科诚信度打折,基于上诉原因,业主要求万科工程项目负责科室和负责人给业主明确的答复:一是要求保证质量前提下提高工程进度,要求按时交房,逾期按约定给付违约金。二是要求业主代表工地实地验看工程质量和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