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万科金色里程物业无视广大业主的权益,万科物业在没有告知广大业主而且也没有经过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就私自和电信运营商达成协议允许其在小区各楼顶安装电信发射基站装置,是严重的侵权与违规行为。置广大业主每天都生活在对身体有潜在威胁与影响的电信发射基站装置下。想想就头疼,电信发射基站装置就在我们的头顶,每天24小时在辐射着广大业主。对万科物业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万科物业置业主的安全于不顾,难道当初买房最看重额万科物业也是这么让人不放心吗? 发现电信发射基站后,业主们都感到相当的震惊,大家觉得发射塔有辐射,将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房屋的楼顶平台属于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应为整栋楼的全体居民所共有。专家称,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建筑物电信设施建设的决定权,即同意权是小区业主。 专家:楼顶平台应为全体居民共有 专家认为,移动通信是一种蜂窝结构的通信系统,其设计覆盖半径在200米至600米,基站与基站之间是互相牵制的。移动通信基站是否属于公用电信设施,至今在法律上并没有完全解决。当前唯一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通讯手机充值卡价格通讯基站等公用电信举措措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尺度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我们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万科物业与安装部门不拆除发射塔,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将万科开发商列为第一被告,万科物业为第二被告,电信企业为第三被告。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七款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物权法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第八款 : 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五章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四十七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微蜂窝装置,也就是看似像“蘑菇”的装置,是不能随意安装的,这种装置如果安装的位置不合适,就会对人体有害,比如安装的位置距人太近,时间久了就会对人的眼睛、心脏有害。 希望万科物业公司能慎重对待此事,给受困惑的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尽早拆除对身体有辐射伤害的电信发射基站装置。为了万科和万科物业的名声着想!千万不能应验了王石说的下一个倒下的可能是万科!多听听业主的心声,重大事情和业主沟通决定! 万科金色里程业主 201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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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苏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1-06 17:22:59 回复:投诉万科金色里程物业私自在每个楼顶安装电信发射基站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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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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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7 1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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