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城市之光业主,反映一下我在万科购房的糟心事。 我于2018年10月31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为2020年12月30日前;我于2018年12月26日签订《万科城市之光项目储藏室使用权租赁协议》,储藏室编号25-68,协议中明确“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同时至甲方《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与甲方办理该储藏室的交付手续”。 2020年交房时被告知储藏室没盖,至今近一年仍未解决。真见识到万科的服务态度了,签订合同和协议到交付,从来没人跟我沟通,马上交房了,才告诉我储藏室没盖起来,这么长时间,你们做的是什么工作?出现问题之后,多次沟通无果,就一个字—拖!请问万科总部的领导,你们就这么放任烟台万科毁掉万科品牌吗? |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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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1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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