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万科城3号地13号楼3单元1801室业主,我们与贵单位于2014年2月25日签定3号地地下一层F1308车位的买卖合同,并支付壹拾叁万肆仟元整购买款项。在签定合同时图纸上显示F1308与F1307车位之间有一块阴影部分,当时贵单位的销售人员解释这个阴影部分,有人说是一堵墙,有人说是下水沟篦子,无论那种解释,都使的我们理解为F1308车位是一个独立车位或类似独立车位,现交付车位后,我们发现,F1308和F1307车位紧紧挨在一起,并无阴影部分。对此我们认为贵单位误导了我们,让我们造成了损失。因为我们是13号楼的业主,如果不是感觉特别理想,就没有必要买其他楼下的车位,13号楼下的车位现在还没有买。 2014/10/29 22:06:29 布啦布啦 2014/10/29 22:06:29 为此我们数次打4008000002投诉电话,均无人跟我们联系,当我们打第四次后,贵单位派一个白杨的经理跟我们谈,这个白杨,一上来丝毫没有为你们的工作失误道歉,提出来一个愚弄我们的方案,让我们换一个距离13号楼更远的车位,而且还是非独立的,请问这样换对我们有什么意义???不是愚弄我们是什么?当我们提出赔偿,她居然用讥讽的语气跟我们说话,好像我们是耍无赖,要敲诈你们!请问你们就不应该为你们工作失误承担对我们做成的损失? 我们现在要求1:贵单位尽快派一位讲道理的负责人跟我们协商解决此事。 2:处理白杨这种没有素质的经理,这样的品质、这样的服务态度、这样的心态让人很难相信居然还是万科这个品牌下面的部门经理!!! 业主:王茹18602988655 2014-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