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与样板间地板颜色差异巨大,11月9日工地开放时发现后立即反映给现场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拍照取证,一周后说转给客服。客服居然还说要调查,至今也没有给明确的答复说明是否承认问题的存在,更谈不上拿出一个解决方案。眼看交房的日子一天天临近,跟我说不影响正常使用,我不能拒绝收房,还说样板间只供参考。什么意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你们的合同里一句样板间不作为最终交房依据,这么笼统一句就算说明了?我以为万科这么大的品牌,会对客户负责,但是现在看,你们对客户的投诉连个工作流程都没有,问了好多次,都说是尽快反映。向谁反映、工作周期、工作进度都没有人告知。 样板间 ![]() 现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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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天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1-18 17: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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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ysy19860406
2014-11-19 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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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lad
2014-12-18 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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