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们法务的邮件是?我要投诉。我今年9月在广州万科金域曦府交了诚意金10万元,请你们销售李振涛先生帮忙看了我的流水和征信,说是没有问题,于是我9月29日选房在9栋,直到10月14日晚去交首付,我问现场的银行人员(你们销售没有告知)才知道:做组合贷款只能在交通银行要5成首付的100%自有资金(此前一直说是80%自有资金),你们涉嫌诱导消费。但是我只有80%自有资金。100%自有资金我不符合条件,导致我无法付首付(你们销售提前看过我的流水,,最后一刻10月14日我才知道交通银行自有资金100%)。 现在我要求退还10万定金,你们销售不答应。说可以签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是分期付首付(我问了银行分期付,是按照第一期查自有资金),这样我不符合条件。我的要求:1:退还10万定金或者2:给我半年时间,我半年后再付首付,这样才有可能100%自有资金符合要求。请把你们法务的邮箱给我,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