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控诉合肥万科蓝山不顾信誉的违约行为 一、投诉事项: 经合肥万科蓝山售楼人员劝说,缴纳万科蓝山33号楼盘认筹金10万元,万科承诺:若没有选中核实房源,认筹金最迟于15日内退还。10月30日该楼盘于晚间开盘,因未认购到合适房源,客户提出退款。11月1日,客户在售楼部办理退款手续,按公司要求提供了退款所需的一切资料,银行卡账户与户名一致,并经万科审核后确认;只是这时的退款最晚时间悄然变成了15个工作日。可是,截至24日,已经将近快1个月过去了,也未收到万科的退款。且在客户多次的查询过程中,出现了售楼部代理销售公司、售楼部财务、上级财务相互推诿、不负责任、漠视客户利益的行为,使我们对原本深信不疑的万科所作所为深感失望和不耻,也使客户身心疲惫,原本充满激情的购买万科住宅愿望也荡然无存。合肥万科,你徒有虚名却管理混乱,买你的房屋,我们还能有信心吗? 二、投诉诉求: 客户已一切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了退款资料,并经贵公司审核同意并受理,客户提供的账户和户名完全符合贵公司提出的各项要求,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因万科公司管理不善、以及工作人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不符责任的行为,导致贵公司违约和客户损失,贵公司应承担全责。特提出如下诉求: 1、合肥万科立即退回客户客户的10万元意向认筹款项。 2、合肥万科应承担并立即赔偿该笔退款延迟而造成的客户资金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 3、合肥万科对此次不顾信誉的违约行为向客户书面道歉。 请万科集团本着为客户利益负责的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尽快予以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