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万科天伦紫台一期紫澜苑物业服务并不美好,但我们也不追求尽善尽美,所以一直配合物业管理、不拖欠物业费。但自从反映房子漏水之后,物业态度推诿,不主动履行职责,还给我们发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说我们无故不交物业费。物业揣着明白装糊涂,业主房子漏水渗水几个月、墙面损坏不管不问,这是“无故”不交物业费么?这是不是造谣和诬陷?业主房子漏着水还得给你交着物业费?物业的想法是不是太“美好”了?有律师了不起啊,法治社会,律师能把黑的整成白的?小区便利店收益、占用绿地等诸多问题你们心里没个数么?看来也得加入到长期投诉你们的队伍中了,多曝光宣传一下万科的所作所为。问题处理好了,物业费一分不欠。问题不处理,物业费一分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