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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望排屋一期,购房发票没有移交业主,办不来房产证,何时能解决?
万科公望排屋一期 2014-12-01 17:01:00 扫码看帖   2 3437
我是公望一期上林苑的业主,该项目原为富春泉水湾,后整体移交给万科地产。我们今年夏天到万科公望物业办理了交房手续,但当我们向物业要回原始购房发票,以便办理房产证时,
被告知发票当初没有移交到万科。
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购房发票,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物业给我们的说法是他们会联合万科地产方面联系原房产公司老板取回发票, 但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
过去几个月了,今天再次和物业联系,还是这么说法。
既然该项目已经整体移交给了万科,作为万科应该知道房产发票对业主的重要性,当初办理移交手续时怎么会发票没有移交?
原建设方单位富春公司已经解散(或者可能已经破产),该项目也已经移交给万科好几年了,
业主的发票竟然还要从前老板处取得, 这真是咄咄怪事!


请万科方面给个说法,尽快帮业主取得发票,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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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2-02 15:07:38
回复 1楼万科公望排屋一期的帖子

陆先生:您好!我司与杭州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公司)为富春泉水湾项目二至七期的在建工程转让(而非公司整体收购)。因当时一期上林苑已由天富公司完成开发交付,一期业主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对应的甲方为天富公司,并不因后期在建项目转让而改变一期的商品房买卖法律主体关系。双方协议明确一期项目与我司的相关的移交内容仅为后续物业服务(含保修),一期相关的购房发票等我司无权也无法接管,还请知悉和理解。本着全心全意服务业主的宗旨,我们将积极帮助您与原开发商取得联系。
板凳
万科公望排屋一期 
2014-12-03 09:25:12
回复 1楼万科公望排屋一期的帖子

陆先生:您好!我司与杭州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公司)为富春泉水湾项目二至七期的在建工程转让(而非公司整体收购)。因当时一期上林苑已由天富公司完成开发交付,一期业主商品房买卖
杭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发表于 2014/12/2 15:07:38

      1.  万科和前开发商之间交易的具体内容,我们普通买房者不得而知。  

     2. 万科与前开发商之间的协议内容如果未涉及如何处理一期未办理收房手续这部分业主未尽事宜,         那么该协议本身就已经侵犯了第三方(未办理完收房手续的业主)的利益  。     

     3.  即使就算完成开发交付,也没有法律依据要求业主必须要在你们交易完成前办理好所有手续。
          既 然万科接手了小区后续开发,那么之前的未完成交付的房产也需由万科办理 完成,并协助业        主完备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包括购房发票。 事实上我们也的确是在万科公望物业接手后才办理            的收 房手续,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
            

    4. 因为你们双方的交易,原开发商得以退出(或者已经破产倒闭),部分业主拿不回发票,这也不         应该由业主自己去找回,关于万科无权向原开发 商要 回发票的说法是极不负责任的敷衍搪塞。


   谢谢你的及时回复,希望万科也能及时解决我们的问题,而不是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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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望排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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