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我们是中尚汇府西区业主,于2018年年底与万科签订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明确4.7物业服务费内容包括每层设置垃圾桶(图1),但是小区已交付8个多月,至今物业都不履约,多次协商未果,让人更气愤的是,西区物业于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中尚汇府二期《明确垃圾分类投放形式》表决票表决票存根(样票)"为标题的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中所述内容,我认为,我们小区至今未成立业委会,也是以个体名义需要万科签订合同,无论投票结果如何,都不是物业不履约借口,本人再次要求: 关于业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涉及垃圾桶及保洁的条款,要求物业严格执行。如果对于合同约定条款实在执行不下去,因“物业没有能力保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而终止,物业可以按照相关国家法律退还本人物业费及无法履行做出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