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万科品牌信任,选择了万科翡翠蓝山,但冀北万科一次次触碰业主底线,罔顾消费者利益: 1.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将合同中赔付比例由原来的万分之二变成万分之一,暗箱操作试图降低损失。 2.为了避免销量受到影响,在疫情发生后且唐山市政府下发误工2个月的文件后,万科仍然没有更改合同的交付时间,仍然写10月30日,属于虚假承诺。 3.延期交房临近春节,已后续装修安排造成重大影响。 4.万科方面在通知书中要求业主于30日去办理交付手续,又备注具体日期按照预约日期,又说15号才能正式装修,采取这种方式再次变相延期15天。 5.对于开放日提出的房子问题,未能整改彻底,一味的用“正在整改中”敷衍应付业主。 6.项目总负责人等领导对项目不负责任,一副趾高气昂的傲慢态度,不敢于业主对接,不敢面对责任和问题,毫无担当,甚至说出“愿意投诉就投诉吧,想投诉就投诉呗”的话语,极端拉低了万科品牌影响。 要求: 履行合同条款,对延期交付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赔付或进行折算,减免3年的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