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万科这个品牌地产的信任,选择了万科翡翠蓝山项目,但是近期冀北万科地产一次次触碰业主底线,罔顾消费者利益,完全超出我的预期。 一、首先延期交房:我是2020年8月买的万科翡翠蓝山,合同中写明2021年10月31日交房,唐山市住建部是在疫情后的2020年5月发布过一个疫情原因商品房延期交付2个月的通知,但我是2020年8月买的房,在住建部通知发布时间之后,冀北万科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更改合同交付时间,仍然在合同中签订2021年10月31日交房。这属于虚假承诺,并且延期交房事实发生以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目前距合同签订的交付日期2021年10月31日到今日,已经违约,超出交付日期67天。 二、更改赔偿:如果冀北万科认为没有预见到疫情对于交付造成的延期,那为什么疫情发生以后,将后期买房业主合同中赔付比例由原来的万分之二变成万分之一,明显是预见到违约所以暗箱操作试图降低损失。 三、态度方面:延期交房时间临近春节,已对业主后续装修安排造成重大影响,但毫无愧疚之心,态度强硬。另外业主提出的一些问题,都置之不理,冷漠待之,对于业主在诉求无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