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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未授权万科电话、上门、发律师函甚至起诉骚扰恐吓未交费业主,万科知法犯法滥用物业费,必须依法赔偿
caisunyang2014 2014-12-29 17:27:29 扫码看帖   3 3150
一、今天下午数位业主仔细查找《物业服务合同》,但没有任何一个字或条款授权万科物业催缴物业费,跟没有规定朱经理每天通过电话、上门、用律师函威胁等手段骚扰暂时未交费的业主。
       猪经理这几周以来这样做不合合同约定。万科物业已经严重违反物业合同的约定,属于越权的乱作为。(业主暂时不缴费万科十分清楚就是万科物业拒绝向费用的主任业主公开明细账,并书面回复说这是“商业秘密”“恕不能提供”。
万科物业只有在业主去交物业费费时,有收取的义务。
但《物业服务合同》只有约定了业主去缴费,万科负责“收”的权利,绝对没有授权万科去催缴物业费的权利。
更没有授权万科电话、上门催收、发律师函、起诉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欠费你万科无权过问,按时缴费虽然是业主的业务,但万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主体、更没有得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任何授权,这个权利属于业主委员会。
请万科不要知法犯法。、


二、万科未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胡乱支出业主的钱财,必须依法赔偿。
《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授权万科通过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  骚扰恐吓暂时未交费的业主;成都万科胡乱作为,谁决定做“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非法浪费广大业主人的钱财,就该做出这个非法决定的人支付。
      目前已经知道张跃敏、周勇、朱华芳三人100%参与其中,请这三人赔付业主滥用的物业等费,直接从工资或资金中扣除。必须在小区公示以上支出共花了多少钱。
  骚扰恐吓业主必须道歉,通过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 已产生费用必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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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2-30 11:08:31
尊敬的“caisunyang2014”朋友:
       您好!万科城市花园项目物业服务费实行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作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管是何种身份或出于何种理由,均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不按时缴纳,不仅损害按时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利于小区物业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物权法》司法解释(法释[2009]8号)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等,均对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资金)进行了明确约定,对于恶意欠费业主,我们将协同业委会依法追缴并要求承担违约金,维护小区绝大多数业主的权益。
      作为万科城市花园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季度都在小区内公开公示财务收支情况,若您还有其它疑问,请致电服务中心8479363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万科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板凳
住在彩域 
2015-01-09 17:04:44

为啥不交物业费呢

我认为,对物业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理性维权!享受了物业服务(不论服务水平是否令人满意),就应该按时交纳物业费。如果连物业费都不缴纳,势必对其他按时足月缴纳的广大业主造成不公。电话催收是应该的,我觉得物业应该把所有恶意欠费不交的业主信息在小区公布,同时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缴。但同时也应该把物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公开,毕竟是我们业主交钱再养你们,连你们给自己发多少钱我们都不知道是说不过去的。希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地板
牙尖的业主 
2015-01-12 11:06:33
楼主你有病吗?人家物业是合同的其中一方,人家催缴应收的物业费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还要你授权?你是法律吗?
拖欠物业费不交,你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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