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天下午数位业主仔细查找《物业服务合同》,但没有任何一个字或条款授权万科物业催缴物业费,跟没有规定朱经理每天通过电话、上门、用律师函威胁等手段骚扰暂时未交费的业主。 猪经理这几周以来这样做不合合同约定。万科物业已经严重违反物业合同的约定,属于越权的乱作为。(业主暂时不缴费万科十分清楚就是万科物业拒绝向费用的主任业主公开明细账,并书面回复说这是“商业秘密”“恕不能提供”。 万科物业只有在业主去交物业费费时,有收取的义务。 但《物业服务合同》只有约定了业主去缴费,万科负责“收”的权利,绝对没有授权万科去催缴物业费的权利。 更没有授权万科电话、上门催收、发律师函、起诉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欠费你万科无权过问,按时缴费虽然是业主的业务,但万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主体、更没有得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任何授权,这个权利属于业主委员会。 请万科不要知法犯法。、 二、万科未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胡乱支出业主的钱财,必须依法赔偿。 《物业服务合同》也没有授权万科通过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 骚扰恐吓暂时未交费的业主;成都万科胡乱作为,谁决定做“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非法浪费广大业主人的钱财,就该做出这个非法决定的人支付。 目前已经知道张跃敏、周勇、朱华芳三人100%参与其中,请这三人赔付业主滥用的物业等费,直接从工资或资金中扣除。必须在小区公示以上支出共花了多少钱。 骚扰恐吓业主必须道歉,通过快递、人工、电话、律师函、起诉等方式 已产生费用必须赔偿。 ![]() |
|
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12-30 1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