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万科的各位领导: 作为青岛万科城四方区台柳路280号2.1.2期6号楼502户项目的业主,在提笔与贵司领导写这封信时,心里长叹!这就是我千里遥遥,冲着万科房地产行业老大的品牌顷其我所有积蓄购置的房产?这就是我所听所了解的万科服务-高品质物业管理?高品质工程质量? 以下是我想问问领导的几件事件处理是否合适?人性化的服务体现在哪里?高品质的质量体现在哪里? 1、贵我双方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的交付时间为2014 年3月30日,贵司在无任何沟通交流下,在提前合同约定前几个月的情况下,未做任何提前沟通的情况下,在交付前2-3个月电话告之房子具备交付条件,务必过年前来收房,在我明确告之我是外地人,目前正在外出差无法按照规定时间来收房之后,于2013过年小年的时候就收到贵司的律师函催促我收房,美其名告之我如何违法了?我想问问贵司,在贵司提前于合同交付时间的情况下,是否应提前与业主沟通,提前知会,让我们也有准备的时间,在我明确告之在于2014年3月30时间之前无法前来收房的情况下,一纸律师函表达贵司的意见与态度。这是我第一次体念万科的人性化服务。 2、收到贵司的律师函,作为小市民的我,永远也想不到,在我2012年的岁月里,买一套新房,还能触法,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我将我南昌所有的事务抛开,于2014年3月20日飞到青岛,心里还在想着,也许真是本人的错,贵司是真心想早让我住上新房,想着马上能看到新房,想着还是多想想开心的事吧,终归我将拿到我期待以久的新房了。到了,该交的资料、该办的相关手续办完可以看房了,我进去,结果等待我的确是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这就是贵司提前交付给我的房?这就是我的精装修房?你们的工程师告之我有问题我们会负责修,我的装修新房,还没住就要开始修?呵呵,这就是万科的服务?既然质量没做好,为什么提前交付?作为万科房产龙头老大,这就是你们给我们业主的交待?新房未住就要维修,新房无法入住还得交物管理费用,美其名曰,你未住,但我们的物业保洁、保安已投入正常运作。是,有道理,你们在投入运作了,你们就要收取付出所得的报酬,可你们有想过,我无法正常入住,我仍需来往奔波,我的住宿、来住车资,我的房屋租金怎么算?满怀期望举家待房却满目狼藉的心理创伤怎么弥补?我买的是精装修房是可直接入住的,可现在因为你们还要维修,使我无法入住,这又如何说?本着还是相信你们万科品牌与服务,我当时再三强调,请将我房屋的质量问题做出整改方案给我看看,经同意后在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也方便我检查。结果,我等来了第二张律师函,我无语了,这就是你们万科的服务,这就是你们的态度,这就是你们的沟通方式。你们提前交付,无提前通知,不给业主准备时间,一张函就来了,你们的质量有问题是应该的,正常的,反正你们觉着会维修,不按你们的规定来办,反正贵司养着大把的专家,一张律师函不够,再来一张!这就是万科!这就是你们万科说的急业主所急,思业主所想!这就是你们所倡导的让建筑赞美生命?这就是你的的金牌物业,龙头老大所行所为? 3、我想问问青岛公司的领导们,你们觉着合法了,那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何在?你们维修花费的时间(导致我装修房无法及时入住,仍需租房)及因房屋质量导致我来来往往所花的时间、所花的精力物力,来往车资由谁来买单,我们焦灼失望的心情谁来弥补?截至到2014年12月30日工程维修人员未打过一次电话给我,等来的却是每个月物业打来的电话,都没交房何谈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