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延期交房:2020年8月买的万科翡翠蓝山,合同写明2021年10月31日交房,唐山市住建部是在疫情后的2020年5月发布过疫情原因商品房延期交付2个月通知,我是在2020年8月买房,在住建部通知发布时间之后,万科并没有更改合同交付时间,仍然在合同中签订2021年10月31日交房。属于虚假承诺,并且延期交房事实发生以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距合同签订的交付日期2021年10月31日到2022年1月3日交付,超出交付日期64天。 二、强制交付:冀北万科方面在延期交付通知书中承诺2021年12月30号之前交付,直至2022年1月2日我才收到交付通知书,并要求业主于30日去办理交付手续,又备注具体日期按照预约日期,预约日期2021年12月30日到2022年1月12日,采取这种方式再次变相延期13天。 三、房屋质量问题:本人于2022年1月3日持有关资料到现场验房,根本达不到收楼条件和标准,具体理由如下:电梯没有隔音棉,家里噪音太大;卫生间防水有问题,卫生间外墙面返潮严重;卫生间下水管道没有加装隔音棉,楼上使用卫生间家里噪音太大;卫生间、家政间、厨房下水别建筑垃圾堵塞,水泥堵塞,无法下水;入户进门、各房间过门石破碎且过门石铺装存在空鼓;朝南次卧门板变形门锁关闭不畅;两个卧室窗台大理石破损、地板空鼓、冒灰,多处地板划痕、多处地板污染无法清洁;两个卫生间墙上瓷砖空鼓;两个卫生间淋浴区域大理石地面断裂;厨房墙上瓷砖铺装空鼓率80%;家政间墙上瓷砖铺装存在空鼓率80%。2022年1月3日房屋验收的质量问题未及时上传“冀北万科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后台系统,也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房屋质量整改维修,期间也未收到贵公司任何关于延迟交楼的书面解释,从合同约定日期到今天2022年3月9日,已超出交付日期128天,依然没有维修!我已向冀北万科寄出拒收房通知,冀北万科强制交付,我由于质量问题,现在依然没法入住! 四、态度方面:延期交房,已对业主造成重大影响,但毫无愧疚之心,态度强硬。业主提出的一些质量维修问题,置之不理,冷漠待之,对于业主在诉求无处,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在冀北万科公众号投诉置之不理冷漠对待。 针对冀北万科已违反合同交付时间128天,以及一系列欺骗、伤害业主的行为,向我本人提出我的诉求:要求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