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url]致中山万科:本人于2014年7月9日缴纳定金5000元购买博爱路柏悦湾一期9幢1401房,后因资金临时困难,未能继续续约。后又于2015年1月2日继续购买该楼盘二期13幢2102房。我提出申请希望用回原定金5000元,业务员及业务经理,要求我提供原收据即可申请退回。大概1.6日左右我将该定金收据交给业务员,业务员告知贵司财务回复因申请流程复杂以及领导休假等等因素,告知有可能1.11/1.15/1.25前完成,时至今日尚无进展,前日还要求补资料,甚为失望。失望原因是:1.贵司管理不专业,好像对退款流程不了解,不能一次性要求提供啥资料,拖一下又要求补点资料,已要求补资料3次了,像政府部门一样;2.退款流程居然跑了1个月还没结果,效率很低。本人很关注万科,很关注王石、郁亮、毛大庆等一言一行,也购买了万科股票,从他们言行来看,贵司应是流程非常清晰规范现代化的公司,但是从此次小事接触看,贵司流程管理并不现代化,并且效率低下,甚为危险,希望贵司能引起重视!魏晓梅&张名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