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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万科玲珑湾,心碎的体验!劝大家购买要谨慎!
yminic 2015-01-30 14:27:07 扫码看帖   2 11381

2014
1228日下午,按交房通知要求如期到达项目办理收房手续。领取钥匙时问及是否有装修隐蔽图,被告知暂时不能拿到。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304号房,见到的却是靠近厨房的客厅吊顶处有约五十平方厘米的水渍,走进主卧室,吸顶灯处正往下滴水,木地板上已经有一大滩水,我们看到非常着急,连忙叫工作人员找人处理。当维修人员来把灯罩打开,满满一灯罩的水倾泻而出,看到满是水的木地板,我们赶紧叫工作人员通知人打扫,工作人员叫来保洁,却只是把地板擦干,拿了一块毛巾垫在滴水处,后经我们催促工作人员才叫保洁人员去拿桶来接。另外还有客厅往阳台的玻璃门推拉时响声过大,工作人员又找来师傅调整。整个收房过程让我们很不满意,工作人员还一再劝说我们先把房收了,他们会负责维修。试问,这个房有谁敢收?下楼后找到负责的两位经理,说是会维修好再通知我们收房,当问及我们是否还能参加1227日-29日收房举行的抽奖和优惠活动时,说是不行。我们提出是因为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才不能收房,经理却告知我们这是两个部门的事,他们不能协调,或者他们连夜处理,让第二天下午过来收房,被我们拒绝。我们感到不解的是:第一,房屋交付究竟是部门行为还是公司行为?第二,经理尚未到现场察看,应该还不知道问题出现在哪里,要如何解决,要用多长时间,怎么就能做出这样的承诺。

12
29日下午,我们出于担心,又来到304房察看情况。这时,客厅和主卧室的墙面和天花板上已经有了五六个长约一至三米,宽四五十厘米的巨大的刺眼的疤痕,应该是重新开凿墙面和天花板留下的。而且已经做了刮平,有工人正在做粉刷之类的工作。下楼找到当时处理的经理问及渗漏出现的原因,只是回答我们说已经做了打压测试,加了防漏网,至于究竟是哪里出现问题,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我们说要观察看看,经理说那就观察看看。
1230日、1231日,一直到201519日,房开公司没有对此事的任何跟进说明。
居于此,我们想,这样的房还能不能买,能不能收,能不能住?连最基本的收房这一关都过不了,真是伤心又伤感情。我们本来是辛辛苦苦供房想让长辈安度晚年,如果他们住进去三天两头漏水,隔三差五维修,折腾来折腾去,叫人作何感想。现在出现的问题还不敢原原本本地告诉老人,怕他们年纪大了又有什么想不通可怎么办。
    我们对房开公司有几点质疑:
1、公司先期的验收是怎么完成的?
2、6号楼304房的滴漏是何时开始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3、滴漏是否对电路管线、墙面、天花板、木地板造成了损坏和影响?
    基于遇到的问题我们对房开公司的几点要求:
1、6号楼304房出现的滴漏情况、出现原因、维修情况给出书面说明。
2、6号楼404房、304房卫生间、厨房进行闭水实验,由业主共同参加。
3、因为无法对地暖管线和其他管线进行查验,所以请房开公司对维修结果出具承诺函:维修后不再出现墙面、天花板的滴漏、渗水;不会对电路管线造成损坏和安全隐患;修补后的墙面、天花板不会脱落;不会造成木地板的损坏变形,如有其中一种情况发生,即向业主进行现金赔偿拾万元。
4、因此造成的延期交房由房开公司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
110日,我们又一次将问题反映给销售部和维保部,并向销售部递交了书面材料,但仅仅只是在115日收到维保部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们不能做闭水实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音讯。当初购房时就是选择了万科是大企业、大品牌,在办理购房时也是一再告知我们是好品质、好服务,为什么没让我们看到一点的好,却是兜头一灯罩的凉水浇下来,浇得人心寒。还请房开公司重视出现的问题,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2015124日,我们又来到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对于房开一直未联系我们之事竟然一无所知。我们又拨打了投诉电话,并找到房开公司总台,接投诉电话的工作人员为我们找来了一位客户关系中心的人员,我们又将书面材料交给他,向他说明情况,要求尽快作出答复。他告知我们在127日前答复。128日,我们收到了客户关系中心寄来的《维修情况回函》。拿到这份函,我们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回函的大致内容如下:
“已经安排工作人员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约定进行跾复完成 。经工作人员到404对给水管和地暖管进行打压后确认无问题。判断为房屋本体含水率高,门窗关闭状态水分不能有效散发所致。在您和我们共同观察得到证实。
对于你们要求承诺相关事宜,本着公正、排除担忧、快速解决,依照相关法规、保修期限等约定,根据实际排查结果,应该他们公司承担的保修责任公司全部承担,并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处理,沟通过程中超出合理的赔偿诉求公司无力承担。
不属于公司责任的,在责任方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协助解决,不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因他人影响公司无法履行职责,致使受影响方损失扩大、周期拖延不应由公司承担。
双方都 不愿看见房屋问题发生,快速解决是大家的共同愿望,互相帮助朋友之交公司会有限度的多承担一些,公司非常感谢我们的配合。”

从回函中我们没有看到如何解决问题,只看到一味的推脱责任。对于函的内容,我们也提几个问题:
1、天花有水渍,可能判断为房屋本体含水率高,水分不能有效散发所致,但吸顶灯处出现大量漏水,房屋本体不至于是水做的吧?且我们在维修后只于2015110日由维保部人员陪同入户看过一次(约10分钟左右),怎么谈得上共同观察,又证实了什么?
2、既然通知我们不能做闭水实验,用什么来证明和保障漏水不再发生。
3、我们并未提出超出合理的赔偿诉求,只是要求解释问题原因,保障房屋质量以及对如何处理逾期交房作出答复。
4、回函中所指“不属于我司责任”是指哪些?“因他人影响我公司无法履行职责”所指又是什么?还有“我司会有限度的多承担一些” 表现在哪里?
万科玲珑湾,你们到底如何保障房屋质量?什么时候可以交房?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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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贵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2-02 09:20:54
尊敬的yminic业主,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完成了维修,对于您提出的不再出现房屋问题的承诺我司无法承担,我们十分理解您的担心,并将按照双方签订的房屋质量保修约定履行后期的保修,后期如发生属于我司应承担的责任我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如有任何其他疑问,欢迎致电贵阳万科客户服务热线0851-8850888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15-2-2

板凳
yminic 
2015-02-12 11:48:31

快两月了,问题还没得到积极妥善的处理!看来该去售楼处给来看楼的消费者们宣传宣传了!

快两月了,问题还没得到积极妥善的处理!看来该去售楼处给来看楼的消费者们宣传宣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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