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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 地产
魅力之城-变更设计导致严重瑕疵,长期无人负责解决
lawtruster 2015-02-06 14:17:40 扫码看帖   2 19183
我是珠海万科魅力之城花园14栋1单元201房的业主,我本来是深圳的一名大学教师,冲着“万科”的品牌和口碑,去买了这套房子,2013年9月签合同,2014年10月收房子。但是,整个过程让人窝心上火气不顺!且不说签约过程中被售楼人员哄诱欺骗,收房过程中被物业公司欺凌勒索,收到房子后被外墙渗水、台面掉漆、房门裂缝等等质量问题搞得焦头烂额。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收到的房子与原合同所附的平面图相比有重大设计变更:(1)厨房和客厅南面外墙与对面外墙之间,原设计是净空的,现在建起来一个水泥实心平台(见平面图A处);(2)靠近南侧阳台横空冒出一个大大的玻璃雨棚(见平面图B处)。结果是在我房子外形成了一个大型的“垃圾收纳桶”(见实景照片),而且根本没法去清理打扫,严重破坏居住环境卫生;同时这个结构变更也给贼盗提供了便利,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住安全(见实景照片)。我本来是冲着“万科”品牌,满心希望购买一处称心如意的房屋,过一份有品位的生活。可是这样严重的问题,安心居住都不可能,何谈“有品位的生活”?!而且开发商这是对原合同所附的房屋设计结构的重大改变,而事先根本没有征得我买房人的同意,应该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开发商“珠海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本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向开发商反映情况并提出了合理要求,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竟然没有人负责任地来为我解决问题,更让人气不平!因开发商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子公司的子公司),故此特向你们投诉,请督促开发商尽快联系我或者我的律师,大家协商解决问题。我的联系电话:刘女士139 2285 9435。我律师的联系电话:张律师180 2876 9398。谢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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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珠海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2-06 17:11:14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方已多次与您沟通,并于2014年12月曾有正式回函于您。
您所购的魅力之城14栋1单元201房,早已完成各项验收,具备交付条件。在交付时,该房屋装修质量合格、观感良好,不存在影响您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且您已于2014年10月2日办理了交付手续,证明您对房屋质量的认可。就您所提及的问题,我方在销售时已明确告知,且于沙盘进行了展示。您也于2013年8月29日签订《购房提示》(提示第四条有充分说明),我方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没有任何误导或诱导的情况。
感谢您的反馈。
珠海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2-06
板凳
lawtruster 
2015-02-27 10:21:57

冠冕堂皇的搪塞

怎么没有误导?说是欺诈都不为过。签合同给我们看的建筑图没有平台和雨棚,交房的时候凭空来了个平台和雨棚,而且对房屋正常使用功能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更不用说,珠海万科售楼人员公然索取钱财为潜在购房者伪造各种假证件,并与珠海房地产主管部门官商勾结,使得珠海市限购政策形同虚设!如此违法违规,商业腐败。发生纠纷后又是一副盛气凌人、漠不关心、虚伪应付的态度,珠海万科不要店大欺客,忘乎所以,看不清当前的形势!法治和权利彰显的时代,绝不容如此违法缺德不讲诚信的行为横行霸道!我最后一次通过你们公司投诉渠道表达我的合理合法诉求,如果你们还是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我只能诉诸媒体舆论公道和法律救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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