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鞍山万科城23#1012业主,2013年7月1日入住后到2015年1月29日仅仅1年半的时间先后7次被下水的脏水淹没,每次被淹后都及时上报万科物业及万科地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2015年1月29日第七次厨房被下水淹没后,上报万科地产,由于迟迟未得到解决,2月2日便发帖到万科投诉论坛,发帖的第二天便有一位冷经理主动找到了我,到我家看了厨房的情况,而且我将被淹图片发给了他,冷经理也承认我家的损失很严重(整个厨房地面、洗菜盆、橱柜、碗柜全部被脏水淹,有图片为证,到现在厨房的臭味还很大,不能使用),并且告诉我下水只能暂时处理,但不保证将来不堵,我问关于索赔问题,他让我同他的领导商量,我给他的张姓领导打电话,回答是半年过保,理赔很困难,过完年需要请示领导,才能给我答复(想问问你们领导过年,业主就不过年了吗?)。我想问问万科的管理者,万科的管理理念就是这样吗!!! 我们业主买房,只能看到地上的住房及装修情况,地下的下水设施应该有你们万科统一设计及建设,简单的一句“半年过保”,就把责任推出去了吗?难道你们万科的房子的下水设施只管半年,以后就不管了吗?那么半年以后凡是住在万科房子一楼的业主被下水淹了,你们都不管吗?业主买房子时候你们提到了吗? 下水频繁上返淹没厨房,分明就是当初下水设计已经不能够满足业主的使用要求,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分明是当初设计考虑不周,解释成下水“过保”分明就是在敷衍业主,不想承担赔偿业主的责任,买你们万科的房子主要就是看好你们的物业服务及信用,“半年过保”,“赔付困难”,“以后不能保证不堵”,这就是我作为万科的业主入住后1年半,用七次厨房被脏水淹的惨痛代价换来的答复吗? 想问问万科的管理者,换位思考,您们家的厨房用具被下水脏水淹后,还能正常使用吗?心理没有阴影吗? 您们七次被淹,一年半的时间给你们的小区管理者改正的机会,都没有改正。 您们要求赔偿时,得到的是牵强的理由百般的推迟, 您们的心理是怎么想的,难道不伤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