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物业通知万科理想城F区的业主于2022年4月7日00:00开始收取地下停车场停车费,并于2022年4月6日公示收费标准,此标准为万科物业单方面制定,未征求任何业主意见,未提前公示获得业主同意。现在大部分业主对收费标准有异议,万科物业采取踢皮球、模糊概念等方式,不予理会,请相关部门制止其胡乱收费的行为,并督促万科物业按照正确程序确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后再进行收费。 附: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住宅小区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道路或者全体业主共有的其他场所停放车辆,车位的设置、使用、收费等管理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在本小区公示后执行。 住宅小区专有停车位停车收费,由所有权人、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专有车位使用人共同协商确定。 住宅小区用于车辆停放的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的,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