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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的车位,逾期交付。万科不按合同履行责任,不对业主进行赔偿,对事件采取拖延
xian_wanke_2qi 2015-02-15 16:03:56 扫码看帖   1 6864
严重投诉!!!

我是2014年10月初购买了万科城2期底下车库,贷款购买。苦等2个多月也没有人通知到我该收车位。在我父母第1次去售楼部咨询时,置业顾问告诉我,由于贷款原因,审批进度较慢,让我回去等待。
时隔1周后,我父母与2015年1月16日再次去售楼部咨询,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置业顾问上楼查看,结果发现合同已经下发,可以收车位。
我与父母在1月17日去收车位,查看合同发现,当时签订买卖合同上,明确写着:万科应该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通知我收车位。

万科答复我说,他们在2014年11月将通知寄出。但通知寄出你们就可以认为已经通知到我了吗?你确认我已经收到了吗?通知邮寄的地址,是我2012年买房留下的地址。但是我在2014年10月就已经入住万科城的房子。而且,在买卖合同上,我留下的也是在万科城的地址。更何况,我就在万科城住着呢。也没有人通知到我本人。


我去交车位管理费,按物业的说法,必须一次性交半年管理费,不然没法进车库。但是我们2015年1月1日~16日,由于万科的原因,没有收车位。收车位前的管理费也交了。


为此我们拨打4008000002投诉多次,直到今天也未能解决。

之所以买万科的房子,就是对你们的信任,但是请你们不要再滥用这种信任。请你们尽快解决客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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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复
沙发
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5-02-16 10:42:48
尊敬的xian_wanke_2qi
您好!
您在投诉论坛发布的帖子我们已经收到。给您带来的不愉快,我们深表歉意。
按照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我司已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履行了相关义务,同时关于合同补充条款第八条约定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买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因买受人原因未收到交付通知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收房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如您还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您致电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直接与我们联系。
西安万科
客户关系中心
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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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_wanke_2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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