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独居沈阳的老人,本人的母亲,在唯一的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万科沈阳销售的带领下,跑到广州清远,北部万科,清远湖畔度假村,买了一套房子。本人,生活在天津,工作家庭和户口,都在天津。近几年我们一直商量的是,我母亲卖掉沈阳的房子,回天津付个首付,我们给她贷款买房,方便照顾她。没想到2022年4月27日突然接到我的母亲的电话,才得知她在广州买房的事情,并且她已经交了总计126200多元的房款,余款27万多元未付清。 作为儿女来说,不可能让66岁的老年人,并且头脑不清醒,精神不正常,有老年痴呆先兆的,一位66年一直生活在北方的老太太,一个人跑到广州去居住,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万一出个什么事情,身边一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所以这个房子是必须要推掉的。 我母亲只有沈阳一套价值30多万的房产,和已经交付的12万元房款,现在手里只有一些生活费了。并且她脑子不清醒,糊里糊涂的,她几乎是不具备独立行为能力。 我认为,作为万科的销售员,销售经理,售楼处的各级领导,不应该把一位没有儿女陪同的近70岁的老年人,从辽宁省沈阳市带到广州那么遥远的地方,并且在老人儿女不知情的情况下让老人购买房产。如果途中老人身体出现不适,谁来负责! 2022年4月27日,本人已经电话告知清远的包经理,和沈阳的姜销售员,要求退房。请万科的领导知悉。 请万科的领导,能够尽快的给我母亲办理退房手续,不要扣她违约金和定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