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1年12月6日我参加万科珠海海上城市项目在沈阳的销售活动,并在沈阳万科销售中心现场交纳诚意金2万元,当时销售人员承诺并在交款凭证上注明如改变主意,诚意金可无条件返还。我在2021年12月9日改变主意不打算购房,决定收回诚意金,并向销售人员以微信方式提出了收回诚意金的需求,销售人员当时答应马上办理,但直至今日也未收到返还的诚意金。期间,我多次联系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均回复需求已提交,正在走流程,我也多次联系海上城市项目部,也是同样的答复。 我在这里发帖希望万科总部可以督促珠海部门尽快按约定返还诚意金,确保万科的品牌信用。 相关诚意金的收款回执编号:ZHO7P8354-01-000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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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23:51:13 珠海万科拖延归还诚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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