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已经是万科的业主,对惠东万科双月湾的销售代理公司的强买强卖的行为实在难以接受!希望万科予以重视并给予解决! 本人于4月5日在惠州双月湾项目销售处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情况,在销售员的推荐下对项目产生了购买兴趣,但当我表示需要考虑再决定时,销售员给出了可以先办理认购,缴纳诚意金的形式预留房源的建议,作为已经是万科业主的我,本着对万科品牌的信任和认可,也接纳的销售人员的建议,缴纳了2万元的诚意金,并留下所有缴款凭证以及销售人员要求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作为退款使用,过程中虽然我也决定确定购买意向,但在认真考虑购买需求和综合因素后,决定放弃购买,在缴纳款项后5个小时后致电销售人员要求退还诚意金,销售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后再无信息反馈,第二天4曰6日再致电销售人员,被告知领导也需要向上级请示,需要我耐心等待,但依然没有等到主动回电,此时我已觉得非常气愤,在希望购买前各种保证各种服务都荡然无存,客户的信任换来的确实对客户的要求置之不理,消极应对!第三天4月7日再致电销售人员,被告知退还诚意金的要求无法解决,态度之恶劣实在让人不可理解,不仅不能兑现之前诚意金的可退权利,其服务态度实在很难和万科的品牌形象联系到一起!这种哄骗购买,实属强买强卖的欺诈行为! 基于以上的情况,希望万科集团能够重视相关代理公司恶劣的的销售服务行为给万科品牌带来的严重影响,要求惠州万科双月湾销售代理公司退还本人缴纳的认购诚意金!诚意金收据号:NO 26018812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