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魅力之城业主,2015年1月经魅力之城租售中心郭娟娟居间,就魅力之城4期的一套住宅与下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签约时下家支付定金10万元,放在租售中心处,待我们取得小产证后3个工作日,由租售中心将定金转给我们(我们购得该房屋后一直没有去办理小产证)。4月1日我们取得了产证后,考虑到在没有收到房款的情况下一旦房屋过户,若下家不支付房款,我们的收款将面临很大风险,因此我们希望下家先行支付房款或在办理过户前由下家将房款先支付到租售中心,待过户后再由租售中心转付给我们。但郭娟娟表示两种方案都不可以,一再告诉我们必须先办理过户!下家有顾虑不同意在过户前支付房款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提出的将房款支付到租售中心使我们非常担心我们可能遇到收款风险,郭娟娟作为中介人,不但不平衡、兼顾上下家双方的利益,,而告诉我们必须先行办理过户,期间,我们多次催促郭娟娟按照合同约定,将下家支付到租售中心的定金转给我们,但郭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定金支付给我们,今天,更是发来一条莫名其妙的信息,告诉我们说下家要求不能打定金给我们所以这笔钱暂缓打!魅力之城有很多家中介,当初选择在万科物业的租售中心成交,也是因为考虑到二手房买卖中我们作为上家有收不到房款的风险,我们看中的是万科作为品牌公司的信誉来降低我们的风险,现在看来,万科的租售中心不但没有帮我们减少风险反而给我们制造了更多的麻烦!我们至今一分钱也没有收到却被郭娟娟要求去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下家,4月1日到现在工作日也远远超过了3个工作日!!我们信任万科购买了万科的房屋,我们信任万科推荐朋友购买万科的房屋,我们信任万科选择了万科租售中心,我们不愿意相信郭作为万科物业的员工会和下家勾结在一起,我们只能认为该员工以下家不同意转定金给我们而拒绝转付定金给到我们的公然违约行为属于工作技能低下、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