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理由 1、不具备收房条件:(1)经致电查询住建局,未取得合同约定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登记证书》;(2)房开没有按照规划施工。 2、我们前期已经将部分问题投诉到政府,相关部门也下达了整改意见通知书,我们一直等着房开整改,但房开始终没有进行整改。 3、万科内部有严重的腐败问题,为了照顾“关系户”,房开牺牲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配套和公共绿化面积,满足个别“关系户”利益。 (1)在交房前,房开就将万科理想城玲珑别院E1-1顶楼的进行了一整层的违法加建,同时,侧面也进行了违法外扩,以照顾“关系户”,做了整个小区的第一个违法示范; (2)房开私自改变规划中公共设施的位置和公共绿化的面积,将E7-6及E6-6的周围的公共绿化和公共设施面积圈建成了E7-6及E6-6家的大型私家花园,以照顾“关系户”。 4、房开之前给出过盖章的解决方案自己出尔反尔,承诺的收房赔偿及退房方案也拒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