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作为142幢的业主在2021年5月购买了142幢-2层地下车位,合同约定2022年5.30日交付。近期收到万科交付通知,要求5.31日到万科进行交付,交付前本人前往地下车库查看,发现里面垃圾遍地,-2层车库出入口破败不堪,地面坑洼不平,出入口处堆满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桶。而且更为气愤的是地产竟然紧挨着汽车出入口建起了垃圾房,-2层车库出入口通道外面门面房行人通道共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与当初购买车位时,开发商出具的车位示意图严重不符,对购买人有严重影响的在车库出入口垃圾房未作任何标注,存在故意隐瞒-2层出入口的重大缺陷,误导了-2层车位购买人的判断。因此,我们有权要求:1、开发商立即拆除在建的垃圾房;2、-2层车库出入口要有单独的汽车出入通道,避免交通危险;3、对车库出入口路面进行平整和美化;4、开发商要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和损失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