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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地产
就洋浦车位讲个荤笑话
钟纪伟 2012-12-13 11:46:24 扫码看帖   3 5150
本来就是妓女,你不用时让别人用吗,天经地义的事。可是有的人偏偏要霸占这妓女,看来“包二奶”思想根深蒂固啊。
包二奶还不想多花钱,甚至还想当老鸨。这怎么能行呢。
千万别跟我说在倭国嫖娼时违法的,那我告诉你暗娼也是娼啊。呵呵。。。
让我的笑话带去轻松愉快!!都是邻居,看开一些,多提他人想一点点,社会更和谐,祖国会更加繁荣昌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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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回复
沙发
逍遥一派 
2012-12-13 12:00:58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均属于业主共有。而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聘请来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将本来属于业主所有的地皮划出停车位,再向业主收取车位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物业公司对车辆并不承担保管责任,如果出现车辆丢失或被人为破坏之类的事情,物业公司并不会作出赔偿。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其中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属于“政府指导价”,物业公司收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来收费。而物价部门仅有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规定,从未有过所谓“车位费”、“停车费”的收费项目。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属于“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板凳
长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2-12-14 12:22:18
尊敬的【钟纪伟】业主朋友:
您好!
关于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知悉。

         2013年调整露天车位管理方案——取消固定车位、面向全体业主执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的停车方式,此方案也许仍然存在瑕疵,但却是目前我们能够找到的最优解决方案,面对全体业主,也是最能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让每一位业主都有均等机会入园停放车辆。解决社区公共问题,我们更多的是尊重绝大多数业主的意见,保护尽可能多业主的利益。在没有更优管理方案的情况下,即将推行的2013年新管理方案将不会改变。

长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2-12-14
地板
123456 
2012-12-15 11:21:19

发现了

发现客户关系中心回复的都是向着物业的说法,你们在这一唱一和的什么啊,边上玩去吧,什么也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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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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