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3日购置浦东新区滨江大道399弄《滨江璟园》26号地下1层C411车位,销售方上海中房滨江房产有限公司未现场交付合同盖章件等购置材料,而是经过较长时间周转后,委托万科物业将相关购置材料交递给本人,相关材料交付过程未经核验。受疫情影响,本人也暂未去交易中心办理该车位产证。 在上海疫情管控措施放开后,本人于2022年6月6日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该车位产证,但被告知缺少开发商应当出具的购置发票,不予办理。 经沟通,上海中房滨江房产有限公司拒不承认提供的车位购置材料中缺少发票(档案号码03272293),且推诿责任强行要求业主手写发票遗失声明,包括发票遗失原因等业务无法提供的信息,对业主提出的补开发票用于办理产证的合理诉求设置障碍、不予办理。 特此反映。恳请万科服务监管部门责成上海中房滨江房产有限公司向本人出具2021年6月3日购置浦东新区滨江大道399弄《滨江璟园》26号地下1层C411车位的发票,补齐办理产证所需材料。谢谢! 万科翡翠滨江二期业主:谢睿 联系电话:18918171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