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城星之里是在6月26日下午才进行的交付,物业却要我们我们从6月1日起支付物业费。根据《云空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第三条,物业费应该从“收房期限届满次月”开始计收,我们小区收房一直是到6月4日,次月就是7月;且实际收房是在6月26日,之前由于地砖开裂、阳台金属面板生锈、水盆漏水等多个问题,一直未能交付给我们。请问,物业凭什么从6月1日收取我们物业费? 管家于6月27日反馈说会在两日后电话联系,之后从未主动联系,我于7月10日、7月19日主动联系,但是管家说会让物业经理联系我但是也一直杳无音讯 业主诉求:按合约规定,22-1-801应从22年7月开始缴纳物业费,相关应缴纳费用金额在万科缴费系统中进行更新,更新完成后,我会进行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