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锦园6户业主(8-1-201,10-1-201,11-2-202,15-1-201,9-2-202,1-2-201)因自己与万科开发商的问题没得到解决,擅自违法拆除相应单元门门头,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漏水隐患。但这个过程中,万科物业没有及时制止且没有及时推进让对应业主恢复门头的进程,表现出摆烂,让其他无辜业主无法容忍。 第一,万科开发商自己和业主的问题,为什么不积极与业主解决沟通?反而影响我们无辜业主?!就一封信就算完了?在搞笑吗???! 第二,万科锦园3.7的物业费在龙潭寺耐至整个成华区都是非常高的价格,锦园的物业就这样给业主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做的还不如我们被无辜牵连的业主,这必须给解释,试情况我们也要索赔!不合格的物业人员就解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