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疏通金域蓝湾三期 业主出行“生命安全通道”的反映 我是万科金域蓝湾三期业主,根据该房屋地块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显示,三期共计住户 628 户,常住人口 2000 多人,停车位 821 个。一家三代人省吃俭用耗尽积蓄并借款购买了本小区房屋,但是开发商交房后小区的基本安全出行及车库出入口规划不合理等相关问题,导致老人和小孩儿安全出行无法得到保障,特此反映。 问题列举如下:一、小区的人行通道和车辆出行通道,存安全隐患。 三期规划居住业主 2000 多人,但是从小区大门走出小区的唯一步行通道,是宽度 1 米多钢架梯,长期暴露在太阳下,雨水侵蚀后会生锈,并且早晚高峰期承载过大,下面又是深坑,会有出行安全隐患。 开发商长期借用狭窄的消防通道出行,甚至出现人车混行,严重损害居民消防安全。 三期规划停车位 821 个,三期车辆出入道路为借用四期消防通道,此种方法难以长期维持(因四期消防通道产权为四期业主共同持有,现无任何纸质文件能确保让三期业主永久借用) 且四期消防通道在设计之初仅为四期业主服务,其设计标准和实际车辆通行力无法满足三四期共有,后续势必会造成消防通道的拥堵。 在上述情况下,我们认为小区本不具备道路畅通这一条件,只是在打各种“擦边球”试图交房,蒙混过关。 后续使用中,四期消防通道势必会因车流量过大,道路通行力不足,导致车辆事故频发,道路拥塞,特殊救援车辆难以及时达到(119、120 等),由此造成的财产生命损失该由谁承担。 请各位领导从政府角度和规范角度,对三期借用四期消防通道是否合规,以及此条消防通道是否能满足两个小区共同使用,予以解释证明。 同时考虑到长期借用四期消防道路决不合理,也极不安全,还会大量消耗三期业主的时间生命在拥堵之上。 所以希望各位领导、属地政府,尽快推进三期小区门口,市政支路的落地实施,明确相应时间计划(如红岩厂拆除时间、道路过初设时间、招标时间、工期计划等);目前由网络及贵方反馈的信息来看,红岩厂的拆除工程都还未落地招标,由此按正常施工建设流程周期计算,此条道路的实际建成投用时间大概会在三年以后,作为小区外联互通的唯一配套市政道路,晚于小区交付时间三年已经是非常滞后了,还请各位领导尽快推动有关工作。 二、车辆出入口宽度不符合建设设计规范,实际出入口宽度仅 4.9 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第 4.2.4 条规定:车辆出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 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 4m;三期车库双向进出口规划设计总平面图进出口无尺寸标识,实际竣工进出口宽度仅 4.9 米,不符合建设设计规范,属于违规行为。目前车辆在进出口位置,已出现多起擦挂事故,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在出入口拥堵,将阻塞生命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且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第 3.2.5 条规定,车库内部双向通行,车道净宽需 6m,现有宽度约 4m 余,不满足规范要求。 重庆市规划局档案管理处调取的《总平面图》未显示车库出入口宽度,不符合设计规范。 进出口宽度 4.9 米 三、靠架空层边坡绿化不达标,宣传边坡步道未兑现,架空层交付时未回填,建筑垃圾成堆,靠河边边坡与市政步道相连,没有实现小区围合,存在安全隐患。 其中边坡绿化区域,交房时为数量极为稀疏的灌木及个别乔木,大面积使用播撒草籽的绿化形式(现已全部枯死),这一问题需要请政府方面对开发商绿化图纸进行核实,其初设图抑或竣工图中,园林绿化是否为大面积播撒草籽的形式。 四、万科金域蓝湾交付现状与售房宣传严重不一致,存在虚假宣传情况,故意拔高小区公区品质,诱导消费者高价购房。 1、 小区入口处宣传为银杏大道,与现状车行消防通道严重不一致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宣实传际 2、 宣传中闭环跑道、户外会客厅、高尔夫景观等均与现状严重不符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无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宣传实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际 3、售房沙盘中,架空层外侧边坡绿化及人行步道与现状严重不一致。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实际 [color=rgb(100.000000%, 0.000000%, 0.000000%)]宣传 4、售房时,售房人员宣传的人车分流与现状完全不一致 万科金域蓝湾在售房期间,所有销售人员均以人车分流为一致口径,包括在“链家”等 APP中,万科所打出的宣传广告也为人车分流。 在交付期间,万科将设计上疑似单进单出的车库口,以双向进出来划线,并在所有对外口径中,依然宣称自己为人车分流,宣称小区内部 5 栋门口的车库口不进行使用,以此麻痹业主,以期达到尽快接房目的。 万科这种口径与实际严重不一致的现象,从售房开始,直至交房,从未改变。 五、业主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且第五十六条规定,虚假广告由广告主承担责任。 基于万科金域蓝湾公区现状,基本无任何一项公区环境与宣传一致,甚至是与宣传毫无关联,我们业主有充足的证据和立场认定万科开发商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进行购买。 根据上述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商虚假宣传理应承担罚款,同时开发商借虚假广告,售卖出大量楼盘,牟取了巨量利益。 我们业主无意力争于开发商的惩处及赔偿事宜,但会保留这类权利,我们的主要目的在于让开发商解决事关安全和便利的“硬伤”问题,比如增设车库口以达到人车分流。 请政府方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判断,并组织开发商约谈,督促其落实相关整改。 经过 6 月 1 日(业主、万科)、6 月 3 日(业主、万科)、6 月 11 日(业主、万科)、6月 18 日(业主、万科、金果路社区、渝北信访办、渝北建委)、6.30(业主、万科、金果路社区、渝北建委)五次积极沟通,万科发言人态度恶劣,在街道组织的政府协调会上表态:“再大的领导来了,也是这样,不会改变”。部分业主现场直接痛哭,甚至有个别业主情绪崩溃,在其他业主的阻拦下避免了出现过激行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一则《痛心!重庆一 9 岁女孩小区内被撞身亡》的新闻,让我们心情更加沉重。女孩在小区内被撞身亡的原因∶人车混行。2022 年交付的小区居然也存在人车混行的安全隐患。谁家没有小孩,失去孩子对一个家庭来讲是毁灭性的打击。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花朵应该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为了我们的人身安全,也为了避免发生类似九岁儿童在小区内被撞身亡的悲剧。我们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寻求政府帮助,要求相关部门强力介入,解决业主安全出行问题,希望政府救救我们,为我们做主。 反映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反映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