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房屋原定2021年8月31日交付,现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未交付,在此未交付期间本人于2022年5月份收到物业费催缴律师函,本人在收到律师函第一时间与物业相关人员联系(微信号:五加),业主群里@五加询问情况,私聊也发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详见截图。但紧跟着物业又在群里发其他消息,直接忽略我的提问。直至2022年7月30日中午,本人从外地赶到现场与物业面对面交流也未得到一个正面答复,只换来对方的沉默及甩脸色白眼。 2.2022年7月30日中午11点50左右,本人在物业管理处与物业当面咨询空置房物业费新规问题,对方一位胖胖的男性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甩脸色白眼业主,且无正面回复本人疑问(若有疑义可查当时监控情况)。 以上反应问题,本人希望得到贵公司重视,郑重处理该项问题,且安排人员解决本人有关于物业费催缴律师函以及因开发商原因延迟交房期间及交房后空置期间物业费交付标准等问题,尽快给本人一个交代。 |